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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市北高级中学拟处置资产竞标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26日 点击数:

无锡市市北高级中学拟处置资产竞标公告

无锡市市北高级中学拟处置资产将采用公开竞拍的方式选择受让人,江苏正源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的竞标工作。

一、标的概况

无锡市市北高级中学拟处置资产,主要包括变配电等设备。项目位于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广石西路987号。本次标的物整体转让。本次转让标的物受让方在转让款全款付清后,转让方立即配合办理交割手续;若转让后产生契税、维修资金等所有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缴纳。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前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项。具体详细情况,意向受让人可自行去现场考察或咨询转让人具体事宜。

二、标的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江苏金宏业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评估报告编号:苏金宏业评报(2024)字第WX09004号

评估价4.76万元

三、竞标规则

本次竞标订起拍价转让底价人民币4.76万元。

本次转让采用有底价、无声竞拍的形式,竞标者应按主拍人提出的加价幅度进行竞拍,每轮报价增幅为人民币100元或100元的整数倍,否则应价无效。报价为三轮,每轮公布最高价,下一轮以上一轮最高价为基础向上加价,不加者为自动放弃,最高价中标。如应价均没有超过底价时,根据招投标领导小组意见,由主持人宣布是否成交或重新竞标。

四、资格要求

意向受让人要求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和非法人组织。

五、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2024年726日至 2024年730日,每天900至1130,1400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无锡市锡山经济开发区长泰御园12幢763-4江苏正源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资料 1意向受让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注明联系方式:(2意向受让人为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注明联系方式无授权只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并注明联系方式): 3 意向受让人为非法人组织应提供非法人组织的相关证明并注明联系方式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注明联系方式无授权只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并注明联系方式)。

上述报名所有材料单位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须按指印,如不按照要求将不接受报名,携带以上报名资料送至无锡市锡山经济开发区长泰御园12幢763-4,联系人:王洲银,联系电话18961820656,报名费 200 元无论中标与否不退还,逾期不予接受

六、竞标时间及地点

竞标时间2024年8115时00分

竞标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广石西路987号会议室。

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签到,迟到者或者在规定时间内未签到者均作弃权处理。

竞标者应遵守会场秩序,服从会场管理,对扰乱会场秩序,影响会议正常进行的,取消竞标资格

七、其他

项目代理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取,由中标单位支付。

八、确定受让人的方式最高价中标。

九、竞须知

意向受让人应在本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考察现场,主动向转让人咨询标的相关情况,自行了解该标的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完成报名的意向受让人都视同已现场考察标的情况,视同接受已展示的标的实物现状,认可了标的相关情况并认可竞标公告,参加竞标拍卖视同接受竞标公告中的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转让人、代理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竞标结束后,竞标结果公示期公示期为3日结束无异议后,受让人需在7个工作日内与转让人签订《资产转让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作放弃中标处理,视情况追究其责任,该标由转让单位重新招标。签订合同前受让人必须按转让人规定时间内付清所有款项后,受让人方能与转让人签订《资产转让合同》等手续。

 意向受让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意向受让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受让资金来源合法;(2意向受让人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竞价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3 受让标的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4意向受让人未被列入相关组织机构的黑名单。

十、本项目招标联系人

招标人:无锡市市北高级中学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广石西路987号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正源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无锡市锡山经济开发区长泰御园12幢763-4

联系人:王洲银

联系电话1896182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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